刚刚! 美国女性堕胎权被剥夺 倒退50年! 孕妇大出血不让堕! 加拿大: 我们不一样!

美国最高法院在今天早上宣布了重磅消息: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Roe v.Wade)的裁决被推翻。这一行为让全球哗然!

因为,这代表着美国女性的堕胎权利将不再被合法保护,也就是说,堕胎非法,怀了只能生——相当于一次性开了接近半个世纪的倒车!

历史性裁决遭推翻

根据原1973年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妇女终止妊娠(堕胎)的权利受到美国宪法第 14 条修正案的隐私权的保护,该该修正案保护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

从那名胜诉的叫做罗伊的妇女开始,美国妇女合法堕胎的权益得到了保护,女人的子宫,女人自己做主。

但就在今天,美国女性拥有了近50年的权利被剥夺,最高法院同时还推翻了另一项1992年计划生育与凯西案的裁决。

1992年的原裁决支持保护妇女终止妊娠的权利,而无需承担等待期、同意和通知要求等不当负担,但允许各州增加一些限制。故而,那名叫凯西的妇女,也曾有权自主堕胎。

当两项历史性的裁决都被推翻,这就意味着——堕胎即将在美国成为一种不合法的行为

早在今年五月,美国最高法院的草案就被泄露了一部分,暴露了美国政府对于堕胎的反对态度,当时许多专业人士分析,美国政府可能会通过允许各州立法限制或禁止堕胎程序的方式,来收回曾经赋予全美女性的堕胎权益。

但没想到,美国政府并没有选择间接性地赋予州政府权限的方式,而是更堂而皇之地直接废除了宪法给予女性的保护

这13州堕胎已是非法

字面意义来说,堕胎不合法不直接等同于堕胎非法和违法。美国最高法院此举,是让各州的立法机构自行决定堕胎政策,各州进一步自治又分裂。

但事实上,美国50个州里已经有13个州限制或禁止堕胎,其中有3个州是不论如何都不让堕胎,另有3个州是禁止怀孕一个月以上的孕妇堕胎,有7个州是在得到许可后禁止堕胎。

对于这13个州的妇女来说,从今天早上美国最高法院推翻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的那一秒开始,她们已经丧失了合法堕胎的权利,受到州内法律的约束。事实上,下一秒,美国的密苏里州已经打响了反堕胎立法第一枪。

而在美国的南部和中西部,还有大约一半的州也已经表态,会迅速采取行动来禁止堕胎或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堕胎。

面对这样的局面,许多居民都难以接受,全美今天早上爆发了多起大规模的游行。

美国媒体的现场直播里充斥着大量堕胎权支持者撕心裂肺的怒吼和痛苦声。

有人在喊:“我很生气,特别特别生气!”

有人在哭泣:“如果男友戳破了避孕套,我们一定得生吗?如果被强奸了,我们一定得生吗?”

就连前总统奥巴马都难以置信,为此发声:“最高法院攻击了数百万美国妇女的基本自由。今天,它不仅推翻了近50年的历史先例,还将最个人化的决定任由政客和意识形态者随意处置。”

有人欢喜有人愁,在最高法院外,仍有不少抵制堕胎者欢庆胜利。

副总统彭斯也大笑:“早就该把堕胎保护权扔进历史的垃圾桶。最高法院这是在纠正历史错误。”

女子大出血却不让堕胎

平心而论,我们为什么应该保护女性的堕胎权?看看下面这个案例就知道了。

这是发生在最近的一件事。一对美国夫妻安德莉亚·普鲁登特(Andrea Prudente)和杰伊·韦尔德雷尔(Jay Weeldreyer)前往南欧旅游胜地马耳他度假。

妻子安德莉亚已经怀孕16周(4个月),两个人本来就是想在这个美丽的国家来个产前蜜月。

结果意外发生了。安德莉亚突然羊水破了,因大出血送往医院抢救。几个小时后,胎盘部分脱落,体内羊水流失,这个4个月的孩子没办法继续在子宫里生存了——可它才4个月,根本没有发育完全,不可能剖腹产拿出来。

唯一的选择就是做堕胎手术。

结果,夫妻被告知不能做流产手术。因为马耳他是全欧洲唯一一个完全禁止堕胎的国家。任何人,包括怀孕者,都不能以任何方式流产,一经定罪,就是18个月到3年的监禁;医护人员如果协助流产,就要面临最高四年的牢狱之灾,并且永久禁止行医……

于是两人进入了一个非常具有讽刺性意味的困局:孩子脑死亡了,但有心跳,被当地判断为活婴,不让堕胎。除非胎儿心跳停了,否则它一直还得呆在肚子里。

但是在母体本身健康就受威胁的情况下,继续把营养供给给一个脑死亡的婴儿本身就是一种严重消耗。两口子足足等了一周,既没有应激分娩,也没有大出血——一直耗着。

安德莉亚的身体日益虚弱,两口子非常绝望:“现在,要么继续呆在马耳他等着感染和慢性死亡,要么咱们必须坐飞机回美国。”
可问题是,安德莉亚的脐带伸出了宫颈,随时可能面临感染败血症的风险,而且可能大出血,坐飞机太危险了!
即使两人的事已在全球引起共鸣,并且夫妻两人已经向马耳他卫生部申请了豁免,但至今仍没有下文……
如果马耳他国的卫生部仍无动于衷,两人回美国也不实际,很可能最后是其他欧洲允许堕胎的国家给他们发一个临时签证去堕胎……

为何加拿大能保护公民的这些权益

不仅是上面这个例子,实际上堕胎的需求在许多情况下都是合理合法的,堕胎并不意味着不爱惜生命。
只可惜,现在的美国义无反顾地踩着油门飞速倒车,正如同美国政府现在处理枪支的问题一样。
也正是这两个问题,让许多人感受到了加拿大和美国根本上的不同
在过去,或许许多人觉得加拿大就是美国的小老弟,两国同处北美,相似度极其高,甚至加拿大人和美国人微小的区别只在于加拿大人不随地扔垃圾,开口闭口都是:“谢谢你”。
5月30日,加拿大颁布了史上最严枪支管制法,美国做不到的事情,加拿大做到了。而当美国因为堕胎问题而民意分裂时,加拿大政府再次表态。

总理特鲁多发推特表示:“选择生还是不生都是女人的权利,也是女人独有的权利。加拿大的每个妇女都有权进行安全合法的堕胎。我们绝不会在保护和促进加拿大和世界各地的妇女权利方面退缩。”

加拿大妇幼与社会服务部长古尔德(Karina Gould)同样表态:“美国女性可以到加拿大来堕胎。”

加拿大一官员表示,在过去,加拿大曾经接纳过逃亡避难的美国黑奴、接纳过逃避越战不愿参军的美国年轻人、接纳过宁死效忠英国王室的美国保皇派人士,如今,加拿大同样接纳从边境赴加拿大堕胎的美国女性。

在加拿大,堕胎并不像曾经的美国一样,通过宪法的某一条修正案来赋予堕胎一个特殊的权利。相反,加拿大没有专门的关于堕胎的法律。堕胎权被视为自由权、隐私权、平等权和安全保障权的一部分,直接受到加拿大宪法保护


尽管我们有时会觉得加拿大政府在其他问题上过于“圣母”、“同情心泛滥”、“养懒人”等等,但最近两个月,从枪支到堕胎,在美国拉胯时,加拿大确实是狠狠争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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