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上哪说理去
销售行业人员普遍都有佣金的收入制度,完成一定的销售任务,按照规定拿取一定比例的抽成,卖房也一样。
然而近日,加拿大有一对夫妇Mike Armstrong和Jessica Armstrong却因为卖房吃了哑巴亏!
夫妇俩找房地产中介的经纪卖房,最后买家跑单房子没卖出去,地产经纪开口要佣金,还把夫妇俩告到了法院,法官却判夫妇俩支付佣金?!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据法庭文件显示,Armstrong夫妇想要出售他们在BC省Mission Lake Errock附近的两套房子,于2017年5月与白石一家名为Century 21 Seaside Realty的中介公司(下文简称Seaside)签署了一项标准多重挂牌服务(MLS)协议。
之后,双方还签署了一份有限的双重代理协议,允许地产经纪在交易中同时代表买卖双方。
2017年加拿大的房产市场热火朝天,两套房子很快就迎来了买家。
8月份,由Michael Tran代表的一家名为Vans Intrust Investments的公司签署了一份协议,购买了夫妇俩的两套房,交付了7万刀的定金。
后来,合同被延期了一次,但最终协议的支付总价为135万加币,交易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
Mike Armstrong
一年之后,指定的交易日期到了,买家却消失放了夫妇俩鸽子,没能完成这笔交易合同,于是7万加币的定金被没收给了Armstrong夫妇。
然后,房产中介公司开始进行迷之操作:问夫妇俩讨要佣金……
2020年,Seaside公司对夫妇俩提起诉讼,要求他们支付佣金+利息一共70875加币;
房子没卖出去,合同没有完全执行,怎么还跟这要起钱了呢?
示意图
在回应Seaside公司的指控时,夫妇俩表示,合同是不可执行的,因为其中一项条款规定,买家必须在完工前参观这些房产,而夫妇俩并没有送买家Tran去看过房子。
不服气的夫妇俩还对经手他们房产的地产经纪Fabian Saul提起了第三方诉讼,称他违反了受托责任,因为他没有提醒夫妇俩,合同中存在即使没有完成交易,他们也必须支付佣金这条规定。
而且在广告中,Saul表示自己可以在加拿大BC省和美国的华盛顿州提供服务,但实际上他并没有在美国挂牌出售房产的能力,这属于欺诈和误导行为。
房产记录显示,至今这两套房仍然在夫妇俩名下,而且在2022年估价中价值已经超过223万加币。
对于这个案子,本周一4月25日法官Sheila Tucker判决:即使合同流产,Armstrong夫妇仍然向房地产中介支付5.25万加币的佣金,还要承担地产公司的诉讼费用;并且驳回了夫妇俩对于Fabian Saul的第三方诉讼。
原来,根据BC省的法律,只要存在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销售合同,BC省房屋的标准挂牌(MLS)合同就允许收取佣金,不需要实际完成销售。
法官表示,房产中介履行了合同的条件,所以是可以收取佣金的。
虽然夫妇俩并没有带买家去看房,但实际上身为经纪的Saul带买家Tran已经至少看了两次房了,所以看房条款已经被满足。
法官还指出,Mike Armstrong是一名专业会计师,夫妇俩之前也曾买卖过房产,没有证据表明他们没有得到足够的时间阅读合同——包括其中的佣金条款,所以经纪违反受托责任的说法难以成立。
此外关于经纪误导这一点,法官表示,即使Saul最初误导夫妇俩,但Armstrong夫妇俩后来在意识到Saul并不能在美国挂牌卖房后,仍然选择继续与他合作,甚至签署了双重代理协议,所以不存在欺诈。
看来,房产买卖中一些规则和法律,和人们固有观念有一定出入……真的需要多加注意,否则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