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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刚,@平安北京朝阳 发布通报:针对网络举报的“吴某凡多次诱骗年轻女性发生性关系”等有关情况,经警方调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至此,吴亦凡事件已从娱乐新闻到社会新闻(敲诈勒索)发展到重大的法律案件和公共事件。
简短的通报信息量巨大:
1 等于证实吴亦凡并没有如早前网传的那样回到温哥华“躲避风头”;人在中国,就必须接受中国法律的制约;
2 即使吴亦凡拥有加拿大籍,也不会遣返回加,而是在中国进行审判,如果判定有罪,则会在服刑完毕后遣返,且在“相当长一段时间无法踏足中国国土。”
3针对吴亦凡的调查,应该是有了绝对性质的证据,才会被拘留进行调查。
如果罪名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从重处罚;强奸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可以说,一旦,吴亦凡不只是艺人生涯凉透,有可能面临重大的牢狱之灾。
今天,加拿大各大主流媒体纷纷报道了此案。
值得留意的是,加拿大媒体在回顾案件之外,报道中特别提到了《人民日报》的评论:
“外国国籍不是护身符,名气再大也没有豁免权,谁触犯法律谁就要受到法律制裁。”
吴亦凡被捕后,网络狂炸。很多人都将重点放在他是否要坐牢以及是否能因外籍身份获得特殊待遇上。
小编综合多位律师就此事发表的评论,“如果罪名成立,符合从重情形,鉴于社会影响恶劣,恐怕会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处罚。”
作为加籍,吴亦凡不会获得特殊性,可能会通知大使馆,开庭时有一定沟通,会通过使馆提出一些问题,但都不会影响到审判。
除了可能坐牢,被资本抛弃的吴亦凡,名下所有代言,包括保时捷和LV,已全部终止。
若按影视圈业内人士透露的1500万/年左右的代言费来计算,吴需赔付的代言违约金将超过亿元。
历经一个多月,吴案剧情之反复,堪比剧本杀。这里简单回顾一下重点:
吴亦凡6月时被19岁网红都美竹发文控诉交往冷暴力,且被爆诱骗、诱奸未成年女性。
吴亦凡在舆论质疑时,7月19日发文首度做出说明,否认“从来没有过什么选妃!没有诱奸、迷奸!没有什么未成年!如果有这类行为,请大家放心,我会自己进监狱!!我对自己上述的所有话负法律责任!!”
没想到,才隔12天,他真的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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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还包括:7月22日,北京警方发出案情通报,长达1000多字的案情通报情节复杂,但最骇人听闻的信息包括:
吴亦凡的粉头会为从后援会中,为他物色年轻漂亮的女生;
选人的标准是,处于高考前后的未成年女生;
通报中的内容划重点主要是这3方面:
1,吴亦凡和都美竹当晚两个人确实发生关系。都美竹或有炒作目的。
2,都美竹和吴亦凡被共同的一个人骗了,这个人既饰演了吴亦凡工作室律师,又饰演了都美竹个人律师,充当了中间人,而双方都不知情。
3,关于吴亦凡有没有性侵未成年人,警方还没有得出明确结果。
但都美竹在采访和后续微博长文中,不断给出爆炸性的信息:酒后发生关系、受害人远超8个,包括未成年人。
其过程从线上选人,到线下会面,再到发生关系。似乎有一套完整的流程,且套路大抵雷同。
之后,更有24名女孩站出来接连发声,曝光团还有越来越壮大的趋势…
小编想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敢于站出来针对男艺人的女孩都会背负骂名——想红、炒作。
但在吴亦凡事件中,不管是否为网络炒作,我们都看到了一群受伤害的女孩的勇敢挺身而出。
希望吴亦凡事件成为中国的Me Too,打破娱乐圈的“潜规则”。
也希望所有人记住,法律面前没有顶流,也不分国籍。
监狱很大,完全关得下作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