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BC省,一场华人之间的斗殴案演变成了一出复杂的法律纠纷,最终导致一对华人夫妇被法院认定为欺诈性转移财产。
这起案件不仅涉及暴力的行为,还牵扯到中国文化传统、家庭关系和法律义务之间的矛盾冲突,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事情的经过。
2013年8月的一天,两名华人男子黄海(Hai Huang,音译)和何建(Jian He,音译)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这场冲突的结果是,何建的耳膜被打穿,不得不接受手术修复。
更糟糕的是,这次暴力事件还给何建留下了心理创伤,导致他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和抑郁症,丧失了工作能力,两年多没有任何收入。
五年后的2018年2月5日,BC省高等法院的陪审团对这起民事赔偿案作出了判决。他们认定黄海应对何建的身心伤害负责,判令其向何建支付高达447,450加元的赔偿金。
然而,就在法院宣判的第二天,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浮出水面:原来在诉讼期间,被告黄海和他的妻子高英(Ying Gao,音译)就已经将他们在纳奈莫(Nanaimo)市价值48.5万加元的房产,以象征性的1加元“卖给”了他们39岁的儿子黄天龙(Tian Long Huang,音译)。
这一发现立即引起了原告方的警觉。何建的律师菲利普斯(Phillips)认为,这明显是一起为逃避赔偿责任而进行的财产转移。于是,他们再次将黄海夫妇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认定这次房产交易为欺诈行为。
在随后的法庭审理中,黄海声称自己从2014年起就没有任何收入、储蓄或投资,唯一的资产就是那套已经“卖给”儿子的房子。
他辩称自己如今“身无分文”,经济上完全依赖儿子生活,因此无法执行法庭的赔偿判决。
黄家三口还搬出了“中国传统”作为辩护理由。他们声称,按照中国的习俗,儿子结婚后也不分家,应该继续与父母生活在一起,接管家庭财产,支付所有账单,照顾父母的晚年生活,并最终获得父母的财产作为补偿。
黄海夫妇表示,由于他们都没有收入来维持房产,而儿子承诺会一直赡养他们直到去世,因此将房产转让给儿子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法官贝尔德(Baird)并不买账。他指出,房产转让的时机非常可疑:就在原告方提交医疗证据证明受伤情况后的一个月内,黄海就完成了房产的无偿转让。
法官认为,这摆明了就是不想让何建拿到房子。
最终,法官作出了有利于原告的判决。他认定黄海夫妇的房产转让行为构成欺诈,虽然房子现在挂在儿子名下,但何建有权按照赔偿金额,对这房子行使所有权。简单点说,就是何建可以要求把房子卖了来赔钱。
这意味着,尽管房子现在名义上属于黄天龙,但何建有权要求将其变现用于赔偿。值得注意的是,自2016年转让以来,该房产的价值已经从48.5万加元飙升至99.3万加元,几乎翻了一番。
黄海这一拳不光把人家打伤了,自己还面临巨额赔偿,搞不好连价值近百万加元的房子都保不住了。
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文化差异、家庭责任和法律义务之间关系的思考。虽然黄家声称他们的行为符合中国传统,但在加拿大的法律体系下,这种做法却被视为规避债务的欺诈行为。
法官在判决中强调,任何具有妨碍或拖延债权人效果的财产处置,即使有其他合法理由,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具效力。
这一判决无疑会对类似案件产生深远影响,提醒人们在处理财产问题时,既要考虑文化传统,更要遵守所在国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