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个房东真不省心啊!
做“房东”听起来是一个很轻松的工作,只要将房子出租出去,每个月收一下租金就好了。其实房东也不是那么好当的,特别是在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的大温地区,租客素质不一,遇到不靠谱的租客赚不到钱不说,还可能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近日,一个本拿比的房东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租客搬走后去收房,却发现房子被私自转租,而且厨房被烧了!光维修费花了$10000,却没人付账单!
这个房东(因为担心惹麻烦而选择匿名)将本拿比的一个地下室套房出租给了一家租客。这家租客在此居住了一段时间。后来,租客提前通知房东,表示合约到期就搬走,并约定了交接日期。
等房东去跟租客做交接的时候,却发现,租客提前搬走了!而房子里还住着一个陌生的男子!更恐怖的是,房子里还发生过火灾,厨房都被烧毁了!
这个陌生男说,他是从租客那里“转租”来一间卧室居住的,他以为这件事房东是知道的。
而厨房的火灾是由他操作不当引起的。但是这个陌生男自己没有钱来赔偿房东的损失,并表示希望继续在这里居住。
陌生男还表示,租客走之前跟他说,因为火灾是他造成的,所以一切损失应该由他自己负责。
这个房东听后都要疯了!这家租客也太不负责任了!先是未经同意私自出租房间,出了事儿又一走了之。
于是。房东先告诉这个陌生男,需立即搬出去!
然后。他尝试着联系这家租客,希望他们对此事负责,缴纳损失赔偿金。因为房东是和租客签订的协议,跟这个“陌生男”没有关系——他都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
可是,租客现在处于变相“失联”状态:对房东的短信视而不见,电话也不接。他们提前搬走,也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
房东的保险公司对此也犹豫不决,因为他们的调查员无法与原租户联系,以了解发生的事情。
于是,房东将此事告知了当地媒体,希望能够扩大影响力,帮他追回损失。
无独有偶,另一个房东也遇到不靠谱的租客。主要是租客到期不肯搬走,还不肯付房租!
这个房东对当地媒体讲述了他的经历,并总结称,房东大概至少需要付出$10000的成本才能成功“驱逐”不靠谱的租户。
除了时间成本,房东需要去最高法院并聘请法警($5000-10,000)才能驱逐租户。
与此同时,租户可以逃脱不支付租金并造成各种损害,在某些情况下甚至骚扰和/或威胁房东。总而言之,这可能会让房东付出$10,000以上的费用。
唉,没想到做个房东也这么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