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父母来说,有什么比孩子的健康更重要呢?
然而,加拿大一位华裔妈妈就遭受沉重的打击——怀胎数月,吃尽苦头,孩子出生之后却是“脑损伤+终身瘫痪”!
更令她愤怒的是——这一切原本可以避免,只因产科医生的不负责,给她和家庭带来无尽的痛苦。
近日,一起曾轰动全国的医疗事故官司终于落下帷幕,原告张女士(Carol Cheung)获赔$1490万巨额赔偿,这在加拿大极为罕见。
事情可以追溯到2006年。
家住多伦多的华裔张女士怀孕期间,定期去见了她的产科医生萨姆拉Samra。
起初一切都很顺利,张女士一家都在等着小生命的降临了。
不了,在“怀孕第35周”时,情况发生了——胎儿被诊断为“宫内生长受限IUGR”。
按照法庭上的解释,“患有 IUGR 的婴儿有出现严重并发症的风险,包括窒息、胎心异常、脑瘫和发育迟缓。”
通常情况下,在接下来的几周内会继续恶化,医生需要及时采取措施!
但当时萨姆拉医生却选择了让张女士每周进行“非压力测试”(non-stress tests ,简称NST)。
到4月21日,预计原定的剖腹产时期还有5天,张女士做完NST测试后,护士觉得结果不那么令人放心,当即传唤了当时的值班医生马医生。
不过,马医生在重新安排再做了一次NST后,却认为结果一切正常,于是让张女士直接回了家……
仅仅第二天,张女士就因为“阴道出血”回到医院。当时胎儿的心率显示她已经危在旦夕了,医院这才为张女士进行了紧急的剖腹产。
孩子刚出生时,情况非常糟糕,“28分钟内她几乎没有心跳,出生30分钟后才有了第一次呼吸。”
不过,随后被送到病童医院的女婴似乎有所恢复“能够正常母乳或奶瓶喂养,脑电图和核磁共振‘正常’。”
简直如同九死一生,从“鬼门关”前捡回来的孩子让张女士一家护若珍宝。
我们常常以为,度过了最难的那道劫,之后的路只剩顺遂,但世事并不总是按如此剧本去走。
两个多月后,小女婴第一次癫痫发作,被送进医院,且由此失去了独立进食和控制头部的能力。
紧接着,她又被诊断“有严重的脑损伤,患有低渗性脑瘫和发育迟缓”。
张女士一家喜获千金的幸福就维持了短短两个多月,此后,按照法庭文件,女婴后来是
“不能走路,说话或吃饭,必须通过管子喂食。在每一项活动中都需要帮助。”
甚至不用当父母都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极度失望和痛苦中,张女士将医生告上了法庭。
在加拿大,医疗官司可能是最难打的一种,医疗事故的界定,院方强大的法律团队……总之,一个普通百姓要告倒医院或医生,极其不易。
张女士发起诉讼,认为医院、医生没有采取及时措施而导致胎儿脑部受损。
不过,被告医生认为,女婴的脑部受损是发生在出生后的两个多月后,这也可能是遗传病因,不能归咎于怀孕或分娩管理。
由此,张女士找来医生Oppenheimer作证:因为胎盘功能不足而导致的IUGR病症,阻止了氧气到达胎儿体内,而且时间还持续数周,如果婴儿能提前剖腹产,很可能就避免了脑损伤。
另一名医生Perlman也表示,女婴是在出生前30分钟内,由于缺氧而造成的严重的脑损伤。如果能提前30分钟出生,她今天可能就是一个正常的孩童。
这场在2018年开庭的官司打了20多天,陪审团认为是医生的疏忽,没有将剖腹产提前,萨姆拉对此应付78%的责任,剩余是马医生负责。
但是,当时的主审法官以陪审团给出的因果关系细节不充分为由,下令重审。
张女士不服,在地方法庭提出上诉,结果2020年又被驳回。
张女士继续往省级法庭上诉。
直到今天,这场周折了数年的官司终于尘埃落定——最后上诉庭通过了,张女士获赔1490万加元! 不过,她也需要付3.5万元的法律费用。
加拿大广播公司曾经就报道过,在加拿大,上法庭状告有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生不易,打赢官司的概率更低。
CBC对加拿大医疗保护协会过去四十年年报进行的分析显示,在上个世纪70年代,每三个患者上法庭告医生并被立案审理的案件会有一个的结果是患者胜诉;而在过去5年中,这个胜诉比例下降到每五个上法庭告医生并被立案审理的案件才会有一个是患者胜诉。
一是有财大气粗医疗保护协会的作用;二来,越来越多的律师也不愿意“趟这趟水”。
不久前,加西周末有读者也因为孩子看病时出现医疗事故,一度希望对渎职医生发起诉讼,却是在周折了数月之后,最终选择了放弃。“找不到愿意接的律师,里面的水太深了。”
张女士的“胜利”或许是一种希望。“弱势”的病患在面对强大的医院时,也可能有胜诉的机会。
不过,1490万的数目虽然很大,但对于张女士一家来说,一个终身需要照顾的残疾孩子,才是更多的心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