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款打水漂
为了规避海外买家税等不必要的麻烦,不少人会找拥有加拿大身份的人来购买房屋,这样的操作听起来很简单,但却让不少人都陷入了麻烦。
近日,安省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名中国男子在找了两名有加拿大身份的华人买房后,却出了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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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男子本想着把房屋装修一新之后再重新倒卖,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卖家居然拿着348万的购房款跑路了,而他也和两名合伙人之间产生了矛盾,最终闹上了法庭。
法庭文件显示,中国男子梁先生(Yu Liang,音译)在2016年的时候认识了徐女士(Jian Xu,音译)和王先生(Yuchen Wang,音译),在2017年时,三人达成协议,购买了位于北约克176和178 Caribou Road的两套物业。
三人的计划听起来很完美:梁先生投资348万买下房屋后进行翻修,接着再高价卖出去。
梁先生因为不是加拿大公民,再加上由于个人原因,他并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买房合同上,于是注册了一家只有编号的公司,2587830 Ontario Inc.,来代表他行事。
然而这时候问题却出现了,根据法庭文件显示,这两套房屋的卖家不知道是通过什么样的花言巧语,说服梁先生、徐女士和王先生预先支付了购买和重建物业的资金,随后就带着这300多万溜了。
最终,售房协议并没有完成,这三人都表示自己是这场欺诈行为中的受害者。
卖家卷款跑路后,由于梁先生不想让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交易中,这两套房屋通过银行的强行出售程序转手,买家为徐女士的朋友。
徐女士和王先生之后想再联系梁先生让他提供资金,但梁先生对此却没有回应,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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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两人只好找徐女士的另外一位朋友出资完成了交易。从徐女士和王先生两人的角度来看,这笔交易已经和梁先生没什么关系了。
对此,梁先生状告徐女士和王先生违反合同,违反信托责任的同时,还应当承担过失责任。
不仅如此,梁先生还搬出了徐女士和王先生先前的种种“罪状”,比如徐女士和王先生两人动用他的投资款,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隔壁174 Caribou Road的物业。
不过对此,梁先生并拿不出什么证据,因此这些指控都被徐女士和王先生否认了。
徐女士和王先生表示,174、176 和 178号这三套物业,最终都是他们用自己的资金进行了建造和开发,所以梁先生因为没能为176和178两套房屋提供资金,双方的合作已经结束。
梁先生在这之后也做过挣扎,为这几套房屋申请了“未决诉讼证明”(certificate of pending litigation,CPL ),暂时冻结了房屋的转让,不过徐女士和王先生在之后又从法官那里顺利申请了取消CPL,随后就将176号房屋卖了出去。
根据多伦多地产局的数据,176号物业在2019年1月时以185万买进后,分拆翻建为176、176B两套豪宅,分别以290万出售。
176 Caribou Road
在这起案件中,最受伤的还是梁先生,折腾了一大圈,不仅一毛钱都没赚到,348万还打了水漂,对此法官也没有坐视不理,从采取的措施上来看,还是相当同情梁先生的。
法官在解除CPL的时候附带了条件,174号和176号这两处房屋在出售时,命令地产律师将净收益以信托方式,自行保管或交给法庭保管。
王先生及徐女士对此提出上诉,但最终遭到法官驳回。换句话说,王先生及徐女士目前也不能指望从174号和176号这两套房屋里捞到钱了。
只不过,梁先生的这348万最终能否顺利收回,目前还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