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哥华,很多移民刚来了不买车,而选择租车(Lease Car)。
主要是因为租车很便宜,每个月要付的租金比贷款要少,而且2-3年到期后立刻还掉,就可以换新车开,简直美滋滋。
然而,前提是你不出任何的事故。
因为租车从根本上来讲,车行才是车主,车子出了任何大事,你说了都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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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有个在读UBC的朋友大卫,他把租来的车停在温西家门口,有一次竟无端被人撞的面目全非。
随后他立刻打电话给ICBC备案,谁知当ICBC问及谁是车主的时候,他立刻回答:“我是,这车是我和车行租的。”
此话一出,ICBC立刻告诉他:“如果是租的,那车主就是车行,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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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关于车子理赔的事情就变成ICBC和车行沟通了。
如果是这样那也省事了,可并不是这么一回事,他其实还要支付一些莫名的费用。
比如,一年限开3万公里,现在才8个月他就开了25000公里,按月算就是超了公里数,要收罚款。
比如,他在门口无辜被撞,ICBC还要收取一个理赔的免赔额(deductible )。
他被车行和ICBC两头夹在中间,无奈地付了$1000多,而整个车祸根本没有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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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还有一宗更夸张的租车事故刚结束庭审。
此案里的华人冤大头,帮别人租车不说,车子被撞毁了他居然还要赔偿8万多加元,简直是灾难。
小王是个留学生,2016年来加拿大读书的他还不满18岁,但是加拿大地广人稀,没有一辆车哪都去不了,于是他开始上网搜索便宜的车子。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位蓝先生想要转租(Transfer lease)出手的一辆宝马M4,每月租金只需要付$349.89。
小王一看,又是豪车,又这么便宜,这绝对不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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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小王不满18岁,无法承接租约,他只好去拜托他的室友小刘,帮他接下这个车。
小王答应小刘,一定按月付款,绝不迟到。
因为室友抬头不见低头见,小刘没有犹豫,直接帮小王将车子的租约接了下来,就这样,小王拥有了一辆以小刘名义租来的宝马。
2018年6月和7月,小王回国玩耍,彻底忘了车子的事情,也忘了给小刘打钱。
虽然事后补上了,但是车子的保险却因为没交钱被取消了!
虽然ICBC称有寄信给小刘,但是他根本没收到。
随后,小王回来了,却把车子借给了小张开,这一借麻烦可大了。
小张开着车子不到1个月,就发生了车祸,还是非常严重的车祸,这辆漂亮的宝马M4竟然被撞报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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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没有保险的车子上路,出了车祸可能是在加拿大最倒霉的事情之一。
因为没有保险,这场车祸不是你的错,也都是你的错了。
但是,小王和小张的名字都没有登记在册。
宝马理所当然地找到了租车的人——小刘。
车子虽然被撞报废了,但是租金还得继续支付,所以小刘就问小王要剩下的租金,小王却拒绝支付。
这边小刘一气之下把小王告上了法庭,称小王诱骗他在宝马的租约上签字。
另一边,宝马也将小刘告上了法庭,要他承担损失。
然而当小刘说出他只是帮小王租车的时候,宝马指出他违反了租约条款第31条,租车人不能将车子再次转租,或出租车辆使用的权利。
小王已经离开加拿大,回国定居了,小刘已经无法通过法庭把这笔钱追回来了。
最终,法官判决小刘要承担全部$85500的损失。
写在最后,小编不是说租车不好,只是在出事后风险比较大,因为毕竟车主不是自己。
祝大家都出行平安,厄运退散。